项目名称:夷陵牛及其杂交牛育肥屠宰样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需要,现以公告形式征集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中新区小哨哨关公路13号 联系人:吴梦霞 联系电话:0871-67391381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完成夷陵牛及其杂交牛育肥、屠宰及肉质测定等科研工作,采购150头夷陵牛及其杂交牛对应的屠宰样品及测定数据,并同步获取屠宰、胴体及分割测定数据。 (二)采购需求: 品目:货物; 主要内容:详细列明采购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服务要求、质量标准等(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样品采集、测定数据提交及样品交付;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样品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滇中新区小哨哨关公路13号)。 (三)验收及付款: 验收:供应商完成屠宰测定并交付全部样品及测定数据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及验收时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付款:采购人验收合格、出具验收书且收到合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100%。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明文件(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不强制要求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加盖公章的财务制度健全的书面承诺函(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资料或相应承诺);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前的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资格条件不构成对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的限定。四、响应文件的组成与要求 (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报价单:明确报价内容及对应价格,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服务承诺书:包括履约能力、样品采集与运输保鲜方案、售后服务及数据保密等承诺; (五)第三条第(二)至(六)项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本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响应文件经盖章齐全后密封,装入信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全称,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完好,加盖公章);如需邮寄,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签收,邮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递交(签收)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中新区小哨哨关公路13号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六、询价程序与成交确定 (一)采购人依法组建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作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予以否决; (三)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四)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七、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成交结果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同步公告; (二)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不按期签约的,依法依约承担相应责任。八、公告发布与异议处理 (一)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信息以指定媒体发布内容为准;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三)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国产夷陵牛及其杂交牛屠宰样品,不涉及进口产品采购; (二)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 (三)落实节能、环保等绿色采购政策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 (四)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执行。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中新区小哨哨关公路13号 联系人:吴梦霞 联系电话:0871-67391381 (拟稿人:吴梦霞 审核人:刘建勇)附件技术参数 1.屠宰测定指标:宰前禁水禁食时间(具体数值由采购人确认),宰前体重体尺及背膘,屠宰头重、前蹄重、后蹄重、皮重、牛尾、心脏重、肝脏重、脾重、肺脏与气管重、肾脏重、瘤网皱瓣胃重、小肠重、大肠重、内脏脂肪、热胴体重。 2.胴体测定指标:胴体长、胴体胸深、胴体深、胴体后腿围、胴体后腿宽、胴体后腿长、大腿肌肉厚、腰部肌肉厚、12—13肋背膘厚、12—13肋眼肌面积、屠宰率、净肉重、骨重、肉骨比、净肉率。 3.分割测定指标:①冷鲜肉:排酸时间48小时以上,脖肉、上脑、眼肉、西冷、里脊、板腱、辣椒条、嫩肩、胸肉、肋条、牛腩、尾龙扒、三角牛霖、霖肉、米龙、大黄瓜条、小黄瓜条、牛腱。②热鲜肉:通脊(脖肉+上脑+眼肉)、前腿(辣椒条+板腱+上三筋+嫩肩+前腱)、胸腩(胸肉+肋条+牛腩)、外脊、里脊、霖肉(牛霖+三角牛霖+尾龙扒)、米龙、大小条(大条+小条+后腱)。 4.样品要求:①颈静脉采集血液,使用医用级EDTA抗凝真空采血管(10毫升)3管、带条形码的5毫升采血管1管,-18℃以下冷冻保存;②背最长肌12—13肋间肉样1千克,厚度不少于5厘米,真空包装后速冻,-18℃以下冷冻保存;③屠宰时在左侧胴体12~13肋部背最长肌肌肉样品50克,在肝脏大叶中部采集组织样品50克,在瘤胃底部采集样品5厘米*5厘米大小样品组织1块,采集50毫升瘤胃内容物,-80℃超低温或液氮保存。样品邮寄至采购方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