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6%E5%B9%B401%E6%9C%8822%E6%97%A508%E6%97%B64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石采磋商-2025-33 | |||||||||||||||
| 2、项目名称: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44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316855.8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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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内容包含:涉及捞饭店村、贾岭村、河湾村的文化广场、太阳能路灯及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工程概况的所有内容)。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5.4工期:30日历天;5.5质量要求:合格;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应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3.6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7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EF%BC%89%3C/td%3E%3C/tr%3E%3Cp%3E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2%80%9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4%B8%8B%E8%BD%BD%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1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3.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4.监督部门: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联 系 人:连先生联系电话:0375-2527528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 | |||||||||||||||
|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 | |||||||||||||||
| 联系人:常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7069093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平顶山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育英路--双创孵化中心南二楼 | |||||||||||||||
| 联系人:孙先生 | |||||||||||||||
| 联系方式:1921369433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 |||||||||||||||
| 联系方式:192136943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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