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和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我行完成了农行郑州分行巩义市支行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农行郑州分行巩义市支行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16H010S25075000
3、采购内容: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59号
负责人:张玉林
联系人:王伟武
电话:13849117696
邮编:451200
乙方:巩义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杜甫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孟朝军
联系人:尚刚
电话:13525526577
邮编:451200
为做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机关、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安服务区域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下述指定区域的安全防范服务,负责维护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治安秩序,为甲方工作、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2、乙方指派 29 名保安人员承担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安服务工作;保安服务区域为: 巩义支行辖属营业机构安全管理和机关门卫值守 。
合同总价款(含税):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万零壹仟肆佰元整(¥ 2801400.00元),其中增值税税款为¥21344.00元,合同金额(不含税):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捌万零伍拾陆元整元整(¥ 2780056.00元)。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率,双方以不含税价格为准,按照新的增值税率调整含税价格。
甲方接受的仅为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除按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安服务费用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甲方营业机构撤并或临时停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中止)该营业机构保安服务,并有权按照乙方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人员数量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上述保安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支付给保安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社会统筹保险及其它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对保安服务费用予以增加(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付款方式:本合同中甲乙双方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采取分期付款以人民币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乙方应在甲方签署考核评价报告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在7日内开具发票。乙方对其所提供的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非因甲方涂改因素而出现的涉及发票方面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出现退款的,对于需要进行作废处理或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发票的处理事宜。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政府修改有关税费的规定,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任何增加费用或赔偿,也不得因任何原因转嫁税款费用,要求任何增加费用或赔偿。
付款条件:每壹月安保服务结束后,乙方向甲方验收部门提出付款申请,甲方验收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照下列依据支付相应款项:(1)【如需要:《中国农业银行合同履约付款审批单》(甲方内部使用);】(2)《履约验收报告》;(3)《履约验收表》、(4)等额发票。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候选供应商:巩义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中选供应商:巩义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7、采购价格:2780056.00人民币
8、采购数量(如有):/
联系人: 王霄玥
联系电话:81832631
郑州分行计划财会部/三农及普惠金融核算与考评中心/三农及普惠金融资本和资金管理中心
2025-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