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西村辖区围合物业管理运营权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根据《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监管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3号),参照《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深集资规〔2024〕2号)规定。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受 深圳市坪山飞西股份合作公司 委托,就 “ 飞西村辖区围合物业管理运营权招商项目 ” 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交易方式实施 交易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TYSJY-PS-2025-00007
(二)项目名称:飞西村辖区围合物业管理运营权招商项目
(三)招标人:深圳市坪山飞西股份合作公司
(四)项目物业位置及情况
1.物业名称:飞西村小区 ;
2.物业类型:城中村;
3.项目位置: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社区飞西村,项目范围详见村围合区域范围图;
4.权属:招商方对飞西村辖区拥有物业管理权。
(五)运营年限
项目运营服务期限为10年,到期自动终止合作。
(六)运营方式
本项目由招商方协助指导和监督本村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本项目运营服务合同内容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应义务,并遵守本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运营方负责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招商方协助指导,运营方负责实际收取各项合法的管理服务费用(不收取深圳市坪山飞西股份合作公司股民房屋住房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村内空地运营收益,上述收取的各项物业费用归运营方所有。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运营方收取有关管理服务费用必须遵守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价进行合理收费,运营方有权合法、合理运营招商方场地且收取管理服务费用工作。
2.根据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运营方需要调整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应向招商方提供测算依据,经招商方公开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收费。运营方不对招商方股民收取房屋住房部分的物业服务费。
3.运营方只是对现有物业进行管理服务,如对物业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改建,运营方负责协助,费用由招商方牵头负责统筹解决,但不计入运营方的物业服务支出或物业服务成本。
5.政府对物业管理扶持补助或奖励经费归招商方、运营方所有(合作前六年招商方4成,运营方6成;合作后四年,招商方6成,运营方4成)。
6.停车场收费约定:
(1)招商方股民每人每年有一台车免费。办理后不可更换车牌(除车辆已经售卖变更了车牌号外);
(2)招商方股民第二台月卡车100元/月/台;
(3)招商方股民为租户办理月卡车奖励现金30元/月/台给股民;
(4)招商方股民亲友拜访提前报备车牌(指离开前未到离开出口识别离场,已经识别车牌产生收费不能免除)可三小时内免费。
7.如遇政府重要防疫、赈灾或其他不可预见事项要求而产生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承担。
(八)分成结算
运营方应在每年首月31日前与招商方进行对账结算,按照“净利润分成”的方式计算金额并向招商方足额支付费用,净利润以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第三方审计费用由运营方承担。
二、招商底价:
自签订本项目运营服务合同之日起,运营方每年向招商方支付围合区域内所有运营收入净利润的X%(X≥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X以投标人报价为准),具体结算方式以运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三、公告期
公告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29日 00时00分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四、交易保证金要求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
(二)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1.银行转账: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2.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通过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我的投标情况--申请电子保函”模块直接发起电子保函申请。
(三)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1、未被确定为成交方的投标人,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集团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被确定为成交方的投标人,在签订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后,由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商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需向交易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五)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商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招商方和交易集团损失的,招商方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等法人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证明材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F%BC%8C%E6%AD%A4%E9%A1%B9%E4%BB%A5%E4%BA%A4%E6%98%93%E9%9B%86%E5%9B%A2%E5%9C%A8%E8%AF%84%E5%AE%A1%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4%B8%BA%E5%87%86%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6%8F%90%E4%BE%9B%E8%AF%81%E6%98%8E%E6%9D%90%E6%96%99%E3%80%91%EF%BC%9B%3C/p%3E%3Cp%3E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项目成交后不整体转包,未经招商方同意不进行分包(证明材料: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六、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5年11月29日 00时00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交易文件获取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ggzy/center/
深圳交易集团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系统用户手册(意向方):https://***/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999571%3C/p%3E%3Cp%3E
集体企业电子标书查看工具安装包:https://***/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000784%3C/p%3E%3Cp%3E
集体企业要素投标工具安装包https://***/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998364%3C/p%3E%3Cp%3E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 网上 投标,采用 电子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3.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交易文件(招标文件)
八、开标、评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3.评标/谈判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4.评标/谈判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12层
特别提醒:本项目将根据通过初步审查的竞投人确定最终交易方式,投标家数不足3家时也开标,请所有参与的竞投人在评标/谈判时间开始前提前在电脑登录集体企业要素系统并做好准备,如交易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将通过集体企业要素系统与竞投人进行谈判。
九、运营要求
(一)运营方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项目经理对接招商方,建立月度汇报机制,每月向招商方提交项目进度及运营情况报告。 (二)★人员数量要求 按项目岗位配置,运营方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项目经理、1名财务人员、1名水电工、5名保安为本项目服务。 (三)运营方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共环境卫生维护 (1)协助环卫管理单位对小区的公共卫生进行管理; (2)引导业主、住户对公共卫生的共同维护。 2.保安管理 (1)提供至少5名保安,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控制减少小区内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3.交通与车辆管理 (1)负责小区车辆的进出管理和停放秩序; (2)制定交通与车辆管理应急预案; (3)申报停车场收费管理。 4.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 (1)协助辖区出租屋管理部门对小区住户的登记和人员信息采集; (2)配合出租屋管理部门的各类宣传工作; (四)开展各类便民服务,维护物业范围内所有合法营业场所; (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政府物业部门规定的许可收费。
十、异议、澄清时间
异议时间: 2025年11月2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至 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澄清时间: 2025年11月2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至 2025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其他补充事项
(一)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1)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有3家及以上的,交易方式为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在评审小组推荐的3名中标候选人中采用自定法定标,确定最终成交人。
(2)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仅2家的,在评审现场转成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在谈判小组推荐的2名中标候选人中采用自定法定标,确定最终成交人。
(3)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仅1家的,在评审现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评审方法为最高评标价法,授权谈判小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谈判时直接确定成交人。
(二)其他要求
1、异议事项: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8589116,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2、澄清事项:集体企业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3、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三)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经营权交易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费率,以预计运营方运营期内总收入作为计费基数,以中标人投标文件评审项“项目可行性分析”预计的运营方运营期内总收入为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
十二、网站及媒体发布
网站地址: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重要提示:意向方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方。交易平台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意向方。
十三、联系方式
集体企业: 深圳市坪山飞西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深圳市坪山飞西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方式: 13928430224
交易平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映纯
联系方式:8931449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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