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27252080040000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人民医院超声内镜小探头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标项一) | 7、质保期(2分):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基本要求的不得分,供应商承诺的核心设备(含探头)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质保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不足1年的不计分)得1分,最高得2分。 | 7、质保期(2分):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基本要求的不得分,供应商承诺的核心设备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质保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不足1年的不计分)得1分,最高得2分。 |
| 2 | 第六章 商务条款 | ▲4质保期:标项一(超声内镜小探头):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含探头)≥3年;标项二(氩气刀):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3年;标项三(冷冻治疗仪):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3年;注:(1)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年数并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2)质保期内每年≥2次巡检,保修期内每年≥1次性能检测并出具检测记录,保修期后只收取配件费并提供价格的折扣率,免人工费;若是非强检计量设备,保修期内每年免费提供设备计量检测报告; | 4质保期:标项一(超声内镜小探头):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3年;标项二(氩气刀):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3年;标项三(冷冻治疗仪):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3年;注:(1)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年数并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2)质保期内每年≥2次巡检,保修期内每年≥1次性能检测并出具检测记录,保修期后只收取配件费并提供价格的折扣率,免人工费;若是非强检计量设备,保修期内每年免费提供设备计量检测报告;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以前所述与本《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内容不符处或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均以本《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为准,本《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人民医院
地 址:苍南县玉苍路22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4810809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64810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邓牟雪、王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749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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