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紫阳县高滩镇梅家坡滑坡治理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D2025-AK-018.1B1
项目名称:紫阳县高滩镇梅家坡滑坡治理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20,720.6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高滩镇梅家坡滑坡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620,720.6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20,720.6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20,720.67 | 3,620,720.6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高滩镇梅家坡滑坡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高滩镇梅家坡滑坡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3).投标企业需具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或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东段
联系方式:18609158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8590946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18590946606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