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崔黄口镇/周家务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周家务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崔黄口镇周家务村原邵广金承包11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5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方应当赔偿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2、承包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方概不负责; 3、承包方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该地块,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承包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若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必须征得发包方同意,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 5、承包方不得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6、发包方不负责提供用电、排水等配套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等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包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地块的承包权,同时交易保证金未经出租方同意不予退回,同时,发包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出租; 8、合同期间,如因政府规划、村庄规划等需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的土地退回,发包方只退回相应面积的已收剩余租金,土地补偿归发包方,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 9、承包方自行去城建部门进行查阅核实地性,确定后期符合土地用途经营,如因土地性质发生争议纠纷,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合同到期,如发包方不再出租或承包方不能成功续租,地上物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所有地上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11、意向承包方竞价成功后若以个人原因放弃或拖延签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地块的承包权,在平台报名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补偿金划归发包方; 12、要求承包方在签约前出交齐本年度承包费外,还需交5500元作为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包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概不退还,无偿归发包方所有,且合同自违约之日终止,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 13、鱼池或坑塘间道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发包方所有,不在本次出租范围之内,承包方及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发包方对其的使用; 14、承包方必须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发包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5、该地块上现有地上物为原承包方投资建设,本次承包方须自行与原承包方协商解决地上物补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导致不能签约,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7、该鱼池占地11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水产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1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328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