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玛多县玛查理镇至戈壁盐滩工区公路建设项目标段二项目经理部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2004-WZ-JZCG-2026-276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玛多县玛查理镇至戈壁盐滩工区公路建设项目标段二项目经理部水泥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玛多县玛查理镇至戈壁盐滩工区公路建设项目标段二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线路起点K0+000接玛多县马拉驿路与气象路交叉路口,路线自西南向东北方向延伸至终点(K50+173)顺接至G214线花都公路K1+620处。线路全长50.173km。本项目标段二起点K27+000,终点K50+173,平均海拔 4300 米。主线全长23.17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6.5(4.5)米,路面宽4.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项目合同价24682954.94元,工期530天。主要工程量:总土方量80637.2方,水稳层100947.82平米,沥青面层100947.82平米。拆除重建涵洞30座。既有桥梁维修1座。
1.2询价内容:详见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未被国铁集团纳入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元) | 项目名称 | 交付日期 |
1 | SN-0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 袋装 | 吨 | 5000 | 20000 |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玛多县玛查理镇至戈壁盐滩工区公路建设项目标段二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
3.2技术规格书:
3.2.1技术要求
3.2.1.1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符合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卖方提供与标的物相符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质量文件,若遇国家相关政策标准调整,则按国家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比表面积 | 300~350m2/Kg | 按GB/T8074检验 |
2 | 凝结时间 | 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终凝≤390min) | 按GB/T1346检验 |
3 | 安定性 | 沸煮法合格 | 按GB/T1346检验 |
4 | 强度 | 详见GB175-2023表3 | 按GB/T17671检验 |
5 | 烧失量 | ≤5.0%(P.O);≤3.5%(P.Ⅱ);≤3.0%(P.Ⅰ) | 按GB/T176检验 |
6 | 游离CaO含量 | ≤1.0% | 按GB/T176检验 |
7 | MgO含量 | ≤5.0% | 按GB/T176检验 |
8 | SO3含量 | ≤3.5% | 按GB/T176检验 |
9 | CL- 含量 | ≤0.06% | 按GB/T176检验 |
10 | 碱含量 | ≤0.60% | 按GB/T176检验 |
11 |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 符合GB175-2023第5.2条规定 | 检查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 |
12 | 石膏种类及掺量 | 符合GB175-2023第5.2条规定 | |
13 | 混合材种类及掺量 | 符合GB175-2023第5.2条规定 | |
14 | 熟料中的C3A含量 | ≤8% | 按GB/T21372相关规定检验 |
注:1.低碱水泥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2.在氯盐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宜采用低CL-含量的水泥,不宜使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3.在硫酸盐化学侵蚀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应采用低C3A含量的水泥,且胶凝材料的抗蚀系数(56d)不得小于0.80。
3.2.1.2生产工艺要求
水泥必须为本厂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线产出,不允许外购熟料简单粉磨的粉磨站产品。
3.2.1.3包装
防潮袋装交货,其它要求按国标GB175-2023执行。
3.2.1.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括
比表面积、烧失量、游离CaO含量、MgO含量、SO3含量、Cl-含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碱含量、助磨剂名称及掺量、石膏名称及掺量、混合材名称及掺量、熟料C3A含量、56d 胶凝材料抗蚀系数等项目。
3.2.1.5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3.2.1.5.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3.2.1.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2.1.5.3运输:水泥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装运,不得混杂。
3.2.1.6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2.1.7 验收标准
水泥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实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袋装水泥数量判断标准遵照GB175-2023规定,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净质量(扣除包装袋重量)不得少于1000kg。散装水泥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每车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当车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3.2.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浮动单价,结算价格=基准价±综合价,基准价为基础的动态管理,但综合单价在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基准价:供应期内以到货当日(逢节假日,取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信息价)“中国水泥网([链接])”公布的“青海省西宁市水泥的价格行情”中所供品牌对应规格的(袋装价)作为结算基础价。若网站无该品牌袋装价格,可采用该品牌散装价 + 袋装包装费进行折算,包装费双方提前确认;仍无,则取西宁地区 P.O42.5 袋装主流品牌算术平均价,双方确认后执行。
3.3.2付款方式
3.3.2.1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且无争议、纠纷、违约行为等事项,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3.2.2支付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和票据形式支付,其中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地铁快信、商业票据、云信、国内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票据比例不低于50%,票据期限不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为一年期,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3.2.3付款比例: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6个月内支付至90%,剩余10%于签订封闭协议完毕6个月内支付。因甲方资金来源于其业主拨款,因其业主拨款延迟导致甲方暂时无法按时支付的,乙方再给予甲方6个月宽限期,若宽限期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甲方承担相应违约金,违约金自宽限期满次日起算,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活期存款参考利率执行。每次付款原则按账面债务形成时间由先到后依次清偿。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验收、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交付。
3.4.3供货地点: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玛多县玛查理镇至戈壁盐滩工区公路建设项目标段二项目经理部工地指定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花石峡镇)。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3.4.8.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3.4.8.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数量验收:现场过磅验收数量为准,如有包装袋破损、受潮结块无法使用的货物将不予验收。
3.4.8.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4.8.4计量、验收方式:点件验收。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3.4.8.5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3.4.8.6其它要求: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与报价文件递交
4.1询价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网址:[链接])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1.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6年10月16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23时59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包件)下载询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链-“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链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询价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2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
4.2.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铁建云链平台([链接]),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投标保证金在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之前必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账至采购人账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详见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5.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无息退还。若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虚假投标等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中标后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⑤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
5.4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玛多县玛戈公路建设项目经理部
账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011231020004568678
开户银行行号:301100000120
转账备注:水泥SN-01包件投标保证金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报价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及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上同时发布。
七、中标原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本次投标报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同税率同种材料各包件按不含税单价进行比较,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除外。
八、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玛多县玛查理镇至戈壁盐滩工区公路建设项目标段二项目经理部
地址: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花石峡镇
联系人:郑长聪
联系电话:18893759006
电子邮箱:2216594928@[链接]
8.2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89号
联系人:王卫学
联系电话:18661692411
电子邮箱:bzb88288@[链接]
8.3采购监督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东阳
联系电话:18792677762
电子邮箱:cr20ggylglzx@[链接]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等后续工作由采购人办理。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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