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二期)——四污片区提质增效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二期)——四污片区提质增效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问题一:招文P22第10.1.3.4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签字(电子印章)、盖章(电子印章)即可”,而P23第10.2.2项要求“本节第10.2.1目中所列出的商务经济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12)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但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第(12)项内容”。
该两处要求有所矛盾,请问是否可理解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各方单独提供经各自签章的《各项承诺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余项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韶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