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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电商智联产业园1号厂房室内装修及室外硬化(项目代码:2406-410351-04-01-859439)招标公告

洛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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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电商智联产业园1号厂房室内装修及室外硬化(项目代码:2406-410351-04-01-859439)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恺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电商智联产业园1号厂房室内装修及室外硬化(项目代码:2406-410351-04-01-859439)

2、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5-033

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5)0031号

项目代码:2406-410351-04-01-859439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电商智联产业园1号厂房室内装修及室外硬化(项目代码:2406-410351-04-01-859439)。项目总投资约为5000万元,本次招标拟对1号厂房建筑面积约51645.97平方米进行装修及室外约8900平方米进行硬化。

4、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费最高限价45274966.90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建安工程结算价款的1.05%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事项)、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9、工期:180日历天完成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④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④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要求: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注: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 联合体各方须提交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13日0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恺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产业集聚区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663896123

        代理机构: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23楼 2328室

        联 系 人:韩凯楠

        电     话:15225533650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127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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