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557
项目编号:D640000-20250812122153557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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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一标段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一标段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1 | 现采购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450000.00 | 本项目一标段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三年,每个延续期预算金额为450,000.00 元,延续总金额为1,350,000.00元。供应商通过折扣方式进行报价,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1 | 现采购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550000.00 | 本项目二标段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三年,每个延续期预算金额为550,000.00 元,延续总金额为1,650,000.00元。供应商通过折扣方式进行报价,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综合考量上年度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上述相应证明材料;(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客车(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13 00:00:00 至 2025-08-20 00: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5 15: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8-25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2025年08月13日00:00时至2025年08月19日24:00时)内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2.关于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网首页“下载中心”自行获取。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当天进行解密及磋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4.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6.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三年,每个延续期预算金额为1,000,000.00元,延续总金额为3,000,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联系方式: 0951-5169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18395290207 1775236954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陈博
电话: 0951-51698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宋梦璇 汤海天
电话: 18395290207 17752369547
采购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一标段.pdf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