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投标人:
根据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精密注塑产业基地项目经理部加气块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发布第 1 号补遗书。
一、针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条款澄清
1、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4.3.2条款:
双方对账完毕,卖方提供买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在90日内,支付已结算货款的70%;根据买方计价回款情况支付25%货款,留作5%质保金,待房屋验收交验完成后,质保期满6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现更正为:双方对账完毕,卖方提供买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在90日内,支付已结算货款的30%;根据买方计价回款情况支付65%货款,留作5%质保金,待房屋验收交验完成后,质保期满6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二、补遗文件确认
自补遗文件发布,如有异议请书面提交澄清函发送至采购人邮箱,截止至2025年7月9日17.00采购人如未收到任何异议,视为已接收本次加气块招标采购补遗书,同时接受本次条款更正事宜。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精密注塑产业基地项目经理部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