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G1310002501872001
1.招标条件
廊坊市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廊坊市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发改投资[2025]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建设单位为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廊坊市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5864.06万元;
建设规模:雨水工程(1)东安路(北凤道-爱民东道)敷设d1000-d2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长度约2790米,建设雨水泵站1座,规模2m3/s。(2)建设南路(瑞丰道-南龙道)敷设d1400-d16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长度约500米。(3)西昌路(北凤道-新源道大皮营引渠)敷设d1600-d1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长度约820米。(4)益民道(和平路-东安路)敷设d2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长度约410米。(5)更换水泵、格栅、起重机、闸门,购买发电机及应急排水设备,更新泵站设施及泵站池体改造等。(6)对新源道、银河路、东安路等路段增加管道、闸门,解决积水问题。
污水工程(1)八干渠敷设d12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长度约400米;廊坊市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龙河园区敷设d1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长度约3800米。(2)华航东校区西侧八干渠岸边、金光道地球物理研究所前、爱民东道与东安路交口东侧、解放道与新华路交口、永丰道行政审批局西侧5处管道破损处进行修复。同步配套建设检查井237座、雨水口291座、恢复道路路面约92700平方米,铣刨罩面面积189360平方米(不含车行道破除恢复面积);配建智能监测预警设备等。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东安路、建设南路、西昌路、益民道、八干渠等。
建筑功能:构建廊坊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高居民排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推动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
2.2 本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前期数据收集(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数据采集、现场踏勘等)、初步设计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招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79.13万元。
2.3 服务期限:
√ 15 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个日历天。
2.4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具备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6 自年月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 / 。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0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4)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3C/u%3E%3Cu%3E%EF%BC%89%3C/u%3E%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3E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月5日9:00至2026年1月10日17:00;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的方式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高加强,联系电话:0316-5912139。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316-5201429
电子邮箱:Lfsz5265285@163.com
10.其他公示内容
/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讯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200号;联系人:杜海峰,联系电话:0316-5891059,电子邮箱: / 。
11.2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发展大厦B座706;项目负责人:郭建淼,联系电话:0316-5912139;联系人:高加强、邓琳,联系电话:0316-5912139,电子邮箱:/。
11.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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