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00 分 技术响应:25.00 分 商务响应:2.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8.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50.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0~25.00)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与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条站点升级改造涉及硬件设备参数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比较,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全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满分25分。标注“★”为实质性技术指标,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则每项扣2分,其他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有效证明文件是指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能体现设备参数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负偏离。) | 25.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履约能力(0~2.00) |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1以上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0~4.0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产品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方案完善以及对售后服务方案中相关培训、故障解决方案可行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定进行综合评价。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00 |
质量保障措施(0~4.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评议、确定档次等进行评定。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00 | ||
质保承诺(0~2.00) | 所投设备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得1分,满分2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没有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 2.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0~4.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是否完整细致,考虑全面周到,优于项目需求等进行综合评定。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00 |
服务实施方案(0~4.00)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中关于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是否表述全面,是否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定,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 否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的业绩(0~5.00) | 投标人自2020年06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城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或城市公共自行车供货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及以上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及金额以合同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浦口绿航智慧交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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