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5】7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其余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930平方米,其中地上40230平方米,地下20700平方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 46.65 米,建筑面积 59930平方米,其中地上39600平方米,地下20330平方米。发热门诊楼地上1层,建筑高度6.1米,建筑面积 63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地下1层,建筑面积370平方米。(2)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16号河北省中医院高营院区院内规划位置。(3)质量标准:合格。(4)工期:900日历天。(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
申请人在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最终按照排名前后顺序以排名靠前的一家申请人判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并列情况,以票决的方式确定。其余申请人将不再具备判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2)本项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是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五、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5-09-18 09:00:00
至
2025-09-24 23:59: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报名。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5-09-18 09:00:00
至
2025-09-24 23:59: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10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九、其他公示内容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示: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F%BC%89%EF%BC%8C%E6%8C%89%E7%85%A7%E2%80%9C%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2%80%9D%E8%BF%9B%E8%A1%8C%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6%B3%A8%E5%86%8C%E3%80%81%E4%B8%8A%E4%BC%A0%E6%9C%89%E5%85%B3%E9%99%84%E4%BB%B6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电话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8181/%E2%80%9D%EF%BC%89%E3%80%82%3Cp%3E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在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预审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2/%EF%BC%89%E8%BF%9B%E8%A1%8C%E8%BF%9C%E7%A8%8B%E8%A7%A3%E5%AF%86%EF%BC%8C%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A6%E8%A7%81%E3%80%8A%E6%8A%95%E6%A0%87%E4%BA%BA%E8%BF%9C%E7%A8%8B%E5%BC%80%E6%A0%87%E6%93%8D%E4%BD%9C%E8%AF%B4%E6%98%8E%E5%8F%8A%E7%8E%AF%E5%A2%83%E9%83%A8%E7%BD%B2%E6%89%8B%E5%86%8C%E3%80%8B%E3%80%82%3Cp%3E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8181/%E2%80%9D%E3%80%82%3Cp%3E
十、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受理单位: 招标人:河北省中医院,联系人:高攀,联系电话:0311—6909507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郝慧丽,联系电话:0311-83807366。
十一、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三、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四、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0
| 无
|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中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
|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西门9层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高攀
| 联系人: 郝慧丽
|
电话: 0311-69095079
| 电话: 0311-83807366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sjzbzzb03@126.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