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陇中地区西部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甘谷县)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陇中地区西部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甘谷县)已由
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以
天林发〔2025〕10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其它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人工造林地点为礼辛镇、西坪镇、大庄镇、大像山镇、新兴镇、磐安镇、古坡镇等7个乡镇;封山育林地点为磐安镇、古坡镇、店子林场等2个乡镇1个林场;退化林修复地点为磐安镇、古坡镇等2个乡镇;退化草原修复地点为金山镇、八里湾镇、新兴镇等3个乡镇;草原围栏封育地点为磐安镇、谢家湾乡等2个乡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退化草原修复0.5万亩,草原围栏封育1万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17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
1321万元。
2.5招标范围:
作业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具体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人工造林建设面积0.5万亩,涉及礼辛镇、西坪镇、大庄镇、大像山镇、新兴镇、磐安镇、古坡镇等7个乡镇58个小班;概算总投资为553.9万元。
第二标段:封山育林建设面积1.5万亩,采取全封的封育方式(围栏封育),涉及安镇、古坡镇、店子林场等2个乡镇1个林场,43个小班;概算总投资为184.28万元。
第三标段:退化林修复建设面积1万亩,采取的主要修复方式为补植补造,涉及磐安镇、古坡镇等2个乡镇,44个小班;概算总投资为492.46万元。
第四标段:退化草原修复面积0.5万亩,采取的修复方式为补播和建后管护,涉及金山镇、八里湾镇、新兴镇等3个乡镇,266个小班;概算总投资为54.82万元。
第五标段:草原围栏封育面积1万亩,采用刺丝围栏进行封育,涉及磐安镇、谢家湾乡等2个乡镇,317个小班;概算总投资为35.54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1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2申请人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组织造林施工及履行合同的苗木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能力。
3.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4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获取日期: |
2025年09月29日18:00--2025年10月04日18:00 |
获取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18:00--2025年10月04日18:00 (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
递交地点: |
本项目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开标(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各投标人通过网络在线参加网上投标开标。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甘肃中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4.2.2 ) 申请截止时间前申请人须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开评审系统(http://***/loginEntryhtml)%E6%89%BE%E5%88%B0%E7%9B%B8%E5%AF%B9%E5%BA%94%E7%B3%BB%E7%BB%9F%E7%9A%84%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8%BF%9B%E8%A1%8C%E7%AD%BE%E5%88%B0%E3%80%82%E8%8B%A5%E5%9C%A8%E7%94%B3%E8%AF%B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6%B2%A1%E6%9C%89%E7%AD%BE%E5%88%B0%E5%88%99%E8%A7%86%E4%B8%BA%E6%94%BE%E5%BC%83%E7%94%B3%E8%AF%B7%E3%80%82%E7%BD%91%E4%B8%8A%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5%90%8C%E9%80%92%E4%BA%A4%E7%94%B3%E8%AF%B7%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8%80%E8%87%B4%E3%80%82%E5%BC%80%E6%A0%87%E6%97%B6%EF%BC%8C%E7%94%B3%E8%AF%B7%E4%BA%BA%E9%87%87%E7%94%A8%E7%BD%91%E4%B8%8A%E8%BF%9C%E7%A8%8B%E5%BC%82%E5%9C%B0%E8%A7%A3%E5%AF%86%E8%AF%B7%E7%94%A8CA%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5%AF%B9%E5%BA%94%E7%B3%BB%E7%BB%9F%E7%9A%84%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F%BC%8C%E8%BF%9B%E5%85%A5%E6%9C%AC%E9%A1%B9%E7%9B%AE%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7%82%B9%E5%87%BB%E8%A7%A3%E5%AF%86%E6%9D%A5%E5%AE%8C%E6%88%90%E8%B5%84%E6%A0%BC%E9%A2%84%E5%AE%A1%E7%94%B3%E8%AF%B7%E6%96%87%E4%BB%B6%E7%9A%84%E8%A7%A3%E5%AF%86%E5%B7%A5%E4%BD%9C%E3%80%82%E6%AF%8F%E4%BD%8D%E7%94%B3%E8%AF%B7%E4%BA%BA%E7%9A%84%E8%A7%A3%E5%AF%86%E6%97%B6%E9%97%B4%E4%BB%8E%E5%BC%80%E5%A7%8B%E6%97%B6%E9%97%B4%E8%B5%B7 3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备 注: |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申请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扫描件(盖申请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申请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扫描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监督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申请文件《其他资料》,并盖申请人公章;同时将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盖申请人电子印章)导入电子申请文件,资格预审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www.tianshui.gov.cn/ggzyjy/)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鑫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秦州分公司 |
地 址: |
甘谷县新兴镇渭阳路口 |
地 址: |
天水市秦州区皇城路景茂苑 |
邮 编: |
741500 |
邮 编: |
741000 |
联 系 人: |
王小龙 |
联 系 人: |
张璐 |
电 话: |
0938-5622017 |
电 话: |
180********9258 |
9.监督部门
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
09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