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部分内容按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九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期:12个月(约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付明龙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2522013201401715
第二中标候选人: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工期:12个月(约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芳芳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陕261080914288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堂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期:12个月(约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钟育明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赣2362014201540995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16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投诉受理部门:贵州省水利厅)(电话:0851-85933710)投诉。
招标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51-8413113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51-85371388)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后续相同内容部分以上述内容为准)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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