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需求范围:本项目为鞍山人民路片区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主要服务要求: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质量保修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二、履约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履约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片区,东至兴盛路,西到四达街,北至共同街,南到解放西路。
★四、标的物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经结算审计后支付剩余监理费。
★六、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2001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
国家或辽宁省颁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七、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鞍山人民路片区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该项目对民生西路、民主街等11条道路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具体改造规模、内容如下:
1.开挖整段修复:DN400钢筋混凝土管176米,DN500 钢筋混凝土管780米,DN600钢筋混凝土管1940米,DN800钢筋混凝土管2597米,DN1000钢筋混凝土管1944米,DN1200钢筋混凝土管1393米,DN1350钢筋混凝土管88米,DN1800钢筋混凝土管778 米,DN2000 钢筋混凝土管632米,DN2400钢筋混凝土管206米,总计 10.534 千米,翻建DN300 雨水口连接管 1360 米,更新雨水检查井341座,翻建雨水口321座。
2.非开挖整段修复: 紫外光固化修复DN400管道240米,DN500管道7米,DN600管道52米,DN800管道81米,DN1200管道24 米,总计 404 米。
3.点状修复:非开挖点状修复DN300-DN1500管道16处,开挖点状修复5处。
4.雨水联络管修复 DN300 钢筋混凝土管 643 米。
5.管道功能性修复 5.58千米。
★七、建设项目工程费:7728.97 万元
★八、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工程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采
购人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
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
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
辅助范围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1、施工阶段监理
(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2)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3)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4)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
(6)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2)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3)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并通报建设单位。
(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5)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6)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7)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
给建设单位。
3、监理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质量问题的处理。
★九、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十、监理要求:
(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养
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
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
济利益关系。
★十二、其他
1.采购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监理单位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
的技术资料。
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2 个日历日内将本项目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的
注册证递交至采购人并完成备案手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一)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供应商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二)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18959751@qq.com。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1-210300-00001鞍山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5.评审过程中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号:8927495085。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