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
采矿权出让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于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出让四川省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
1.出让人: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
2.出让人住所:若尔盖县达扎寺镇商业街政务服务中心
3.交易平台: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交易平台住所: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双拥路10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
2.项目编号:CQDZ【2025】004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5.地理位置:若尔盖县巴西镇
6.面积:0.0707km2
7.开采标高:+3770m~+3870m(1985国家高程基准)
8.拟设采矿区坐标拐点:
采矿权区块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序号 | X(m) | Y(m) |
1 | 3702228.94 | 34611953.43 | |
2 | 3702185.21 | 34612009.02 | |
3 | 3702436.00 | 34612166.37 | |
4 | 3702465.91 | 34612166.25 | |
5 | 3702553.86 | 34612120.84 | |
6 | 3702604.79 | 34612064.97 | |
7 | 3702557.84 | 34611917.94 | |
8 | 3702409.33 | 34611909.68 |
9.采矿权工作程度:已完成详查,保有资源量150.42万立方米,详见《四川省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详查报告》
10.拟出让年限:1年
11.招标控制价:539万元。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低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最低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需具备的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 7日 9 时00 分至 2025年 6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持以下资料报名。
(1)投标申请书(附件1);
(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3)投标承诺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74号红星美凯龙蜀西商场6号门7楼)。
3.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6月7日至2025年06月18日之前;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等相关政策。投标人对拟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和出让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七、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招标出让的采矿权,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人,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矿权交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采矿权交易的,交易行为中止;采矿权交易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终止交易或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采矿权交易的,交易行为终止。
八、其他要求提示
1.矿权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州地方性政策,自行评估投资风险。
2.该矿业权生产的砂石仅用于西成铁路路基填筑料,不能另用。
3.投标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投标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其相关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开采区块资源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投标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出让开采区块的现状、地质成矿条件及土地、林权、地表附属物、道路、废土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影响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自行评估投资风险。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对出让开采区块的现状与潜在风险已有清晰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中标,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中标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或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要求。
5.本次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包括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所必须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采矿范围内涉及的用地、用林、道路及地面附着物赔偿等事项,由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帮助协调解决,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6.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投标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7.中标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须在1个月内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要求向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1年内投产;中标人须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绿色矿山建设。
8.中标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服务年限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或服务年限到期的,均需要停止采矿活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是否继续延续,由登记机关按照届时的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依法办理。
9.中标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用林、用地等事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中标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采矿权占用费(使用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开采信息公示、安全生产等法定义务;在开采阶段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严禁超越《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境界线违规开采边坡压覆资源量。
11.中标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若因资金、生产技术条件等采矿权人自身因素导致出现以下情形,将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①停工停产达到一定期限;②未按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开采、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③未按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
12.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3.资料查阅。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提供本次出让涉及的相关地质资料,意向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向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查询使用相关资料。
九、其他内容
1.逾期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采矿权另行出让。本次交易中标价仅为采矿出让收益,其他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按相关标准另行支付。
2.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出让,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少于3人的,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招标或者重新组织或者选择其他方式交易。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中标人应在公示结束后按中标结果公示要求与招标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
4.公告如有变更,招标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名称: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政务中心4楼
联系人:毕老师
电话:0837-22927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6号门电梯直达7楼7051-7060
邮编:6100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8-86669985
附件1投标申请书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主营范围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公司承诺: 1.不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公章) 年月日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报名(项目名称)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3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