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13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大学2025年大同校区公寓家俱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计费,按中标金额的(90%)向中标投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90%计费,向中标投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2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31.中标服务费31.1 收费标准31.1招标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计费,按中标金额的(90%)向中标投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31.1 收费标准31.1招标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计费,按中标金额的(90%)向中标投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31.1 收费标准31.1招标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90%计费,向中标投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大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联系方式:0351-7011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西华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迎泽区物产大厦16层
联系方式:15333647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张达、任继开
电话:15333647459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