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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叶县公安局盐都派出所改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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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5-96 | |||||||||||||||
| 2、项目名称:叶县公安局盐都派出所改建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490,278.08元 | |||||||||||||||
最高限价:1490278.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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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叶县盐都派出所西主楼、北主楼、餐厅及室外装修等改建工程。 5.2、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合格。 5.5工期: 45 日历天。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注: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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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2)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公安局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九龙路155号 |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364905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993750784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99375078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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