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一城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一期)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一城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一期)已由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清建发[2025]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一城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一期)
2.2 建设地点:清水县城区国家电网清水县供电公司以东、毓秀锦苑以西、轩辕大道以南、文渊大道以北。
2.3 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24184.8㎡,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栽乔木533株,新栽灌木633株,新栽绿篱6389㎡,草坪6520㎡,健康跑道1707㎡,健身广场3748㎡,篮球场地293㎡,羽毛球场地380㎡,乒乓球场地601㎡,休闲活动场地3202㎡,健身广场1395㎡,休闲运动场地973㎡,成品座椅12个,运动器械11组,篮球架1组,果皮箱14个,庭院灯54盏,射树灯58盏,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室外照明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356.9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96.36万元。
2.5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解决。
2.6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0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9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文。
3.7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申请人(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投标人)取消其预审(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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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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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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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静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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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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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永清镇花石崖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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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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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街道御园桃李春风7号楼103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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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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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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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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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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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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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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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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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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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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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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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8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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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监督部门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