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白塔镇浅井村六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沙河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沙政函【2023】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总规模10.34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8.8940公顷,二级地类水浇地,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为12等(国家利用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标范围和内容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2.3计划工期:一年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12月1日至今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3
00:00:00至2025-12-1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冯伟慷,联系电话:0311-8967800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19-8788206
电子邮箱:sh8788206@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沙河市民安路1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闽江道66号 |
| 邮编: | 0541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李晓辉 | 联系人: | 冯伟慷 |
| 电话: | 0319-8788276 | 电话: | 0311-8967800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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