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5275号】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91
2、项目名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标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464480.03元
最高限价:12464480.03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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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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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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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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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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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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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275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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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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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3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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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3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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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项目概况:菌种培育、袋料成分研究实验室设备(一套),香菇多糖提取实验室468平方米及设备(一套),冷库1749平方米,烘干车间864.87平方米,养菌房(单个576平方米,共6个一共3456平方米),园区道路硬化2191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5.4、交货地点: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5.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5.6、质量要求:合格。
5.7、质保期::三年;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质保期自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 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0时00分整至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整。
2.地点: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 )“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EF%BC%9B%3C/p%3E%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E3%80%82%3C/p%3E%3Cp%3E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单位:鲁山县农业农村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8017H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093854333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地 址: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13503410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平顶山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育英路--双创孵化中心南二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9213694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9213694335
温馨提示:
注: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本项目相关要求与《“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不一致之处以《“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 )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 )。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