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韶关制氢加氢一体站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韶关制氢加氢一体站光伏项目,项目业主为韶关市曲江区智林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韶关市曲江区智林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韶关制氢加氢一体站光伏项目
2.2建设地点:韶关市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组件由投标方采购,拟将光伏组件安装在空闲屋顶、牛棚、蔬菜大棚等基础设施建筑上,本期光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235.2MWp,交流测196MWp。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直或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升压
变压器、10kV开关柜、二次设备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合同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外线改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厂房加固、屋面清理工作、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
2.4
工期要求: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开始时间,进场10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整体项目在自首个移交区域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全容量并网验收。(过程中未移交土地的,则工期顺延。)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发包人负责出资及土地征收等工作,与项目有关的开发、设计、施工、并网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光伏电站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光伏区域建(构)筑物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调试工作、试运行、性能试验(第三方检测),安全设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安全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健康影响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消防报验、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属地电网公司的验收申报和审批许可(含特种设备使用许可)验收,其他工作:负贵办理项目施工许可、水土保持、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和验收、各类试验质量监督以及并网手续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设备质保期的服务及运营等。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6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采购的材料、设备及设施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发的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7
保修要求:本工程保修期不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时间,但光伏组件质量保修期为20年,逆变器、主变、箱变质保期5年,GIS设备质保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
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累计装机规模200MW以上光伏或风电EPC的业
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并网通知书、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的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
3.1.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且项目期间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函)。
3.1.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3.1.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且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2人,资料员不少于2人,须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不得将主体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同时也不得将自己的合同责任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分包内容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分包。
(2)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投标的,请于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个人身份证原件;
注: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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