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2025年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长安(二期)富硒产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标段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25]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
2.2 工程规模:新建公用性农产品储藏库5376㎡、公用性农产品分拣包装车间11520㎡;
2.3 项目投资总额:80737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1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2025年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长安(二期)富硒产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09003546stb866aon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2025年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长安(二期)富硒产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2025年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长安(二期)富硒产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标段名称: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2025年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长安(二期)富硒产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或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6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7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3.8其他要求:中标企业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实名制人员需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5-07-01 10:00起至2025-07-06 1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标段名称: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2025年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长安(二期)富硒产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8.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威润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陈家坝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2室 |
联系人: | 叶先生 | 联系人: | 洪工 |
电话: | 15229746210 | 电话: | 1535335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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