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5]382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本次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宁杭公路路改桥、新开河道建设(K8+300-K8+650)、芦杆圩桥重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项目概况: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江苏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程,依据《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南京城市防洪规划》及《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3~2025年)》等规划、文件,为提升流域防洪能力,扩大秦淮河流域洪水出路,减轻流域防洪压力,实施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必要的。工程内容包括:整治河道总长15.955千米,其中整治江宁区河道14.42千米,包括新开河道(含青龙山西村隧洞)9.3千米及拓浚整治九乡河江宁段河道(含盾构隧洞)5.12千米、整治九乡河栖霞段河道0.817千米、运粮河段河道0.718千米;新建大庄节制闸;加固赔建因河道整治影响的19座公路桥梁、5处铁路桥梁以及影响配套建筑物等。工程估算价约19900万元,其中水利工程13600万元,交通工程5500万,市政工程800万。
2.3招标范围:S122宁杭公路路改桥(新建宁杭公路桥为四幅桥,分别为两幅主线桥,两幅辅道桥。桥跨布置为5×30m,桥梁全长157m,新建桥梁与老路等宽,为60m。)、芦杆圩桥(桥位处河道设计底宽19.7m,河道上口线宽70.2m。推荐采用(18.5+30+18.5)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板梁桥,桥梁全长67m,桥梁横断面布置为2.5m(人行道)+7.0m(行车道)+2.5m(人行道)=12m。)、新开河道建设(K8+300-K8+650)河道土石方开挖及河道提防建设、芦杆圩桥桥下河道拓浚护砌及实施区域所涉及的水保环保施工。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堤防工程级别1级。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本标段工程概算约199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施工过程中受不可预见因素(如极端天气等)影响,可相应调整施工工期。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①、②、③条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①、②条件:
①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相关内容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
②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包含桥梁长度100米及以上)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相关内容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若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牵头单位职责分工相对应资质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例:牵头单位如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①、②之一:
①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河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中项目经理须为同一自然人。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相关内容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若联合体投标,此项项目经理业绩应为牵头单位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业绩。
②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包含桥梁长度100米及以上)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提供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中项目经理须为同一自然人,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相关内容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若联合体投标,此项项目经理业绩应为牵头单位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个月(2025年7月)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a.通过合同完工验收;b.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停工事项在投标截止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
(8)其他人员要求:①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副经理:具备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副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若联合体投标,项目副经理须具备与项目经理不同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例:牵头单位如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项目副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②市政工程项目副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副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4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数量或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10)信用等级要求:/
(11)施工设备要求:/
(1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如有>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全国范围内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的违法行为受到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含军队系统处罚)且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处于处罚生效期的投标人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如有以上行为,作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或单独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单位须为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提供。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9时30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11.信用等级要求 | / |
12.施工设备 | /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
14.社会保险 | /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9874.17855万元,其中S122节点河道最高投标限价:13288.554298万元;芦杆圩桥桥下河道最高投标限价:330.960823万元;宁杭公路(S122)路改桥施工最高投标限价:5445.9544万元;芦杆圩桥施工最高投标限价:808.709029万元。注:投标人须分项报价,且均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超过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含98%、100%)范围内的得56分;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6分基础上扣1分;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6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56 | |
2 | 企业业绩 | ①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② 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7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包含桥梁长度100米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相关内容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 | 2 |
3 | 承诺书 |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1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1 |
合计 | 59 |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桥下河道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公路桥梁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市政桥梁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7 | |
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3 | 1、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施工进度网络图标识清晰,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含劳动力安排计划表)、能满足进度要求,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机械设备配备(含配备计划表)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
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安全专项方案,满足工程要求,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水保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合计 | 41 |
8.其他内容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水务局025-52367858、025-5236788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联系人:童晨
电话:68687510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联系人:周芸
电话:68687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