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西刘庄村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西刘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西刘庄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吕江澎 |
| 项目周期 | 14天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帮扶资金 | 资金来源 | 其他 帮扶资金6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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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宁河区东棘坨镇西刘庄村太阳能照明设施安装项目 | ||
| 挂牌价格 | 62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其他描述 | 1.工程内容:针对西刘庄村街道安装太阳能照明设施。 (1)实施方案:在入村干道、村民集中居住区等区域安装太阳能照明灯具。包括 :83盏灯具,22根6米灯杆(含灯具)。 (2)产品质量要求:符合产品可追溯原则,产品具有相关质量认证,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3)产品规格:太阳能灯具(含锂电池)功率为400W,50AH和500W、80AH两种。灯头防水等级高,照明时间3-4天,采用A级多晶光伏板,加厚铝框,钢化玻璃制成,放电深度可达80%的高性能磷酸铁锂电池。 (4)施工要求:全程严格遵循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周期为两周。包括:挖坑、水泥灌注(水泥标号C30)填埋、立杆、调试等。 2.中标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如延误工期,由中标方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方承担。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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