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威市热水镇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宣威市热水镇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相关表述存在前后不一致的问题,为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推进,现发布本澄清补遗,以统一相关要求。
1、本次澄清补遗对应的完整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各潜在投标人请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开展投标文件编制等相关工作。
2、本澄清补遗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补遗内容不一致的条款,以本澄清补遗为准;除本澄清补遗明确修正的内容外,原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3、鉴于本次澄清补遗仅针对表述不一致问题进行修正,不影响投标文件核心内容的编制工作,本项目开标时间不作调整,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本澄清补遗内容存在疑问,应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扫描件,纸质版资料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充分理解并认可本澄清补遗全部内容,且同意按澄清补遗及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发布!
招标人:宣威市宣投产业合作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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