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13号)
一、项目编号:HB2025083210050002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京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87号院8号楼新龙大厦B座6层2-702
被投诉人1:河北皓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北大街万和公寓2402室
被投诉人2: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南大街2396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9月3日,京胜公司向河北皓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9月5日,河北皓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9月12日,京胜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存在重大歧义和倾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113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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