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6812026000075
二、项目名称:华蓥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宜宾金澈源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南大街3号 | 2,212,070.25元 | 合计(总价):1769656.2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宜宾金澈源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7090299 | A07090299 其他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 | 加厚高强度地膜 | 守正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 88.79(吨) | 9,100.00 |
| A07090299 | A07090299 其他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 | 全生物降解地膜 | 守正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 78.55(吨) | 17,87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青光政(采购人代表)、王太益、向敬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取费标准计取,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3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和《华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华财采〔2025〕3号)文件的要求,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积极了解“政采贷”服务,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选择融资的银行机构和融资方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华翠路9号
联系方式:13551605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汪杜路397号附38号至45号
联系方式:0826-466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826-4666628
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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