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迦县2026年第一批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公告 (萨耕指告字〔2026〕1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2024〕20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萨迦县2026年第一批补充耕地指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一)指标出让方:萨迦县人民政府 (二)指标面积:13.65亩 (三)指标等级:9-15等 二、出让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指标单价28万元/亩,挂牌起始价为382.2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76.44万元。 (三)增价幅度:14万元。 三、本次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是所在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储备指标不能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或其授权委托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仅限购买本单位用地项目所需补充耕地指标)可参加本次竞买。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6年9月25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6年9月25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18时00分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竞买申请。 (二)缴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10月14日18时00分前缴纳保证金,未实际到账的不得参加竞买,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账户。 (三)挂牌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6日12时00分。 六、申请竞买和资格确认 (一)申请竞买 竞买人于公告规定的申请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参加竞买申请: 1.《补充耕地指标竞买承诺书》(原件); 2.县(区)自然资源局、管委会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现存补充耕地指标不足的证明材料(原件); 3.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指标竞买人为县(区)政府、管委会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的,还须提供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的文件(原件); 5.指标竞买人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批文、项目所在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用地情况的审核意见(含项目用地的位置、用地总规模、占用耕地面积、用地预审等情况),以及项目用地单位关于购买的指标仅限于满足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补需要的承诺书。 (二)资格确认 竞买人经萨迦县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后,领取《补充耕地指标竞买资格确认书》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的身份进行缴纳,不可代缴纳。 七、挂牌程序、报价规则 (一)公布挂牌信息 有关补充耕地指标的出让公告信息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予以公布。 (二)挂牌报价 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竞买人须谨慎报价,防止金额填写有误。 (三)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2.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填写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3.竞买人在竞价大厅报价后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无人报价挂牌不成交,终止该批次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活动; 5.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以价高者得且达到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为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与萨迦县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后,须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限将成交价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二)在本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之前,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向萨迦县自然资源局、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指标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萨迦县自然资源局宣布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骗取交易资格的; 2.互相串通、恶意操纵交易的; 3.不按时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的; 4.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指标交易价款的; 5.违反挂牌出让公告有关约定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萨迦县自然资源局会在挂牌起始时间前和挂牌期间中止、终止挂牌活动,待问题解决后依法定程序恢复或另行挂牌: 1.司法机关、检察、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挂牌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等发生变化,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有重大影响的; 3.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指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萨迦县自然资源局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竞买人参与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活动的所有行为,均应当视为其自身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萨迦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补充耕地指标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九、其他事项 萨迦县自然资源局 18189920900 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 13908925733 萨迦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