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汉采HW【2025】1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按第五章格式填写)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谈判,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谈判。)
(3)资格承诺函: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按第五章格式填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响应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数字认证证书 (CA 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3C/p%3E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及“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事宜。(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汉中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3、请响应人务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及后续采购活动。
4、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3%80%82%E8%AF%A6%E7%BB%86%E5%86%85%E5%AE%B9%E8%AF%B7%E6%9F%A5%E9%98%85%E2%80%9C%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D%E3%80%82%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29-96702-7 87611761。
5、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新星街185号
联系方式:17730776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 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9162109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电话:09162109082
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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