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CS-202502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润河路以北、辉山路以东安徽悦诚食品有限公司1栋车间
成交金额:445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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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预计2025年秋季在园幼儿800人(其中三幼500人、津城分园300人),教师120人(其中三幼72人、津城分园48人)。本项目采取采购食堂劳务服务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园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采购人支付劳务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教师早、中餐;幼儿中餐及下午点心。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日常管理,承担服务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责任。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约11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底学期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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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陈根林、范美桂、邹官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468万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第三幼儿园、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河沥溪街道胡乐路与燕津路交叉路口、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4017015、0563-417027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投诉(联系方式:0563-4017985,地址:宁国市津河西路103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第三幼儿园
地 址:宁国市河沥溪街道胡乐路与燕津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田女士、0563-4017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4170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金女士
电 话:0563-4017015、0563-4170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