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700265140020000003-YG2026-GC9087-ZFCG176
二、项目名称:金华书画院展厅改造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798700(元) | 牵头供应商:金华市盛腾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金华市盛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华市金桂苑二期18-1-12 | 77.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金华书画院展厅改造服务项目 | 金华书画院展厅改造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 汤明霞 | 浙233202320230255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同思,章晶,张仁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须按成交价×1%计收成交服务费,不足3500元按3500元计收,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转账至以下账户: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账号:130622620000016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8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书画院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 555 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8910623
质疑联系人:雷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92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阳光招标)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雅丹、谢迦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0768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081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东辅楼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张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7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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