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卫星通信小站工程代理服务采购CGXM-IT-SJ-2025-187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标段一:广东等13个省市159个卫星通信小站技术巡检维护服务及其他工程代理服务(小站安装、拆站、搬迁等服务),服务期12个月。
标段二:北京等13个省市154个卫星通信小站技术巡检维护服务及其他工程代理服务(小站安装、拆站、搬迁等服务),服务期12个月。
标段三:上海等5个省市114个卫星通信小站技术巡检维护服务及其他工程代理服务(小站安装、拆站、搬迁等服务),服务期12个月。
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季度期满并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三)服务地点:
标段一: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福建省、浙江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共13个省市的单双向卫星小站。
标段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西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13个省市的单双向卫星小站。
标段三: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山东省共5个省市的单双向卫星小站。
(四)合同期限:12个月。本项目签署框架(单价)合同。
(五)投标限价:
标段一投标上限价(含税)423500元;
标段二投标上限价(含税)417500元;
标段三投标上限价(含税)341100元。
(六)投标保证金:不涉及。
(七)其他要求:三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未被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单位不合格供应商。
(四)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维护本项目使用的休斯卫星通信系统的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七)具有为同一客户提供连续12个月及以上卫星通信系统技术服务的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同一客户多份期限连续且服务内容相同的合同可认定为有效)。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并电子签章后,须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成功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将予以记录并提供投标成功的回执;
2.投标文件须在截标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提交。截标时间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成功提交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无法访问、病毒查杀不通过等情况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文件;
4.因文件归档要求,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打印经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装订成册,递交给招标人。
(二)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
1.投标人已提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还未到,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2.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及补充且投标人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判断是否须对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并重新提交;
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未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
4.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电子签章和提交,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提交;
5.截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其投标;
6.招标人以投标人最后一次提交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安排
(一)递交投标意向函
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之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ebs.szse.cn)提交加盖公章的投标意向函(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意向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文件命名为:“4-8投标意向函:CGXM-IT-SJ-2025-187 供应商全称”。
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登录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后,请通过邮件(注明供应商名称、拟参与的项目编号及名称)及时联系项目采购联系人审核。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投标人因人员离职、手机号码注销等原因导致登录系统时无法收到验证码,请通过邮件(注明供应商名称、拟参与项目编号及名称、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及时联系项目采购联系人处理。涉及系统技术性问题,可联系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首页下方的技术咨询服务热线。
重要提示:投标人递交意向函时,须检查并确保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已有意向函中所示的联系人信息,且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须一致。如果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无意向函中所示联系人,请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善供应商的联系人信息,并务必成功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通过邮件(注明供应商名称、拟参与项目编号及名称)及时联系采购联系人审核。如果因联系人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预审
本项目无资格预审
(三)招标文件发布
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当采用资格预审且达到启动资格预审条件的,则在完成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模板。如不采用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预审未达到启动资格预审条件的,则在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模板。截标时间前,投标人均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模板。
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前,请勿联系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未办理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已过期,请投标人联系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及时办理或更新数字证书(详见系统首页业务指南-CA办理)。
(五)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5年12月8 日9 时 30分。
(六)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033066823,liuguanlu@szse.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标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意向函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