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客运集团柴油车辆柴油加注服务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CG-2025-12-03
项目名称:本溪客运集团柴油车辆柴油加注服务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3,250,000.00元;
最高限价:90%;
采购需求:柴油50万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因本项目具有其特殊性,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新元街解放南路101号
联 系 人:刘拓
电 话:024-43564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20栋13号
联 系 人:邬宇宏、陈宇飞、马志强
电 话:024-31338828
电子邮件:chenyufei@cntcitc.com.c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2026年1月12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