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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甬江防洪治理项目(鄞州区段)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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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甬江防洪治理项目(鄞州区段)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LZB2025010

项目名称:浙江甬江防洪治理项目(鄞州区段)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938900

最高限价(元):938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甬江防洪治理项目(鄞州区段)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38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本项目最高限价938900元,其中项目建议书编制最高限价3130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限价625900元。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收到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后1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收到相关单位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后1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中小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水利水电专业)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由供应商采用以下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如提供):a、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提供)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科贸中心东楼25楼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朱莎莎 联系方式:15728003419;b、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提供),供应商在投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⑨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手册”。(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本项目信息发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宜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82321

质疑联系人:刘宜峰

质疑联系方式:13957425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

传真:0574-87736255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莎莎、黎晖、傅圆圆、杨立平、傅金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36286

质疑联系人:张楠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362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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