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托,对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本项目要求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Q53GX1026001013
2.3招标范围:对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供应商进行遴选,完成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非集采中药饮片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要求”。
2.4预算金额:330万元(三年,110万元/年),以实际采购结算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服务期内每年配送金额达到此金额。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2.7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2.9交货期限:配送企业在收到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后,一般药品应48小时内送达至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必须在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应照常配送。
2.10配送质量要求: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07号)等文件要求,响应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有关药品配送服务。
(2)严格按照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药品购销合同》、《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约定开展配送。独立完成配送工作,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配送方式的,应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
2.11政策说明:配送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或云南省或红河州对药品采购政策变化时,招标人有权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最低配送数量,最终配送数量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订单和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及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须赋码)(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商《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或“医疗用毒性药品”。
(2)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
(3)投标产品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有效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相关部门的行政批准(复);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依法取得的有效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相关部门的行政批准(复)。
(4)投标产品为甘草、麻黄草(或以甘草、麻黄草为原料的制品)的: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收购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收购许可证。
3.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选择线下或线上任一方式获取:
(1)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
(2)线上获取:供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4标书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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