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零星工程结算审核单位采购 |
采购人 | 重庆市涪陵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1,000,000.00元)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 中介机构按照相关规范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对涪陵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管理辖区内亭廊楼阁维修工程和江南滨江公园静水广场人力喷泉改造工程两个工程的结算审核,分别出具结算审核报告3份、光盘1份。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时限说明 | 服务时限:签定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从委托人提供该项目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起,中介机构完成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服务周期:签定合同之日到结算审核(二审)结束之日止。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1.咨询费参照涪发改委发〔2018〕358号文件执行。(不足3000元,按3000元/项目收取) 2、工程结算审核出审核报告后,支付应付酬金(结算审核基本费+审减效益费)的80%;余下的20%在涪陵区财政局出具二审审核报告后根据审减率情况进行支付。1、二审审减率小于3%,余下的20%酬金全额支付;2、二审审减率大于等于3%,扣减余下的20%酬金;3、累计审减率大于10%后按照涪发改委发〔2018〕358号文件执行。结算单位在付款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足额的发票。 |
选取方式 | 随机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5-05-23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涪陵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72283707)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02-01-04-19-33-57.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