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镇雄县赤水河流域片区农村粪污治理项目沥青专业分包服务采购项目
云南省 2025-05-08
一、采购条件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镇雄县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委托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对镇雄县赤水河流域片区农村粪污治理项目沥青专业分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雄县赤水河流域片区农村粪污治理项目沥青专业分包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YNMHZB-2025AB-023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
2.4 采购内容: 为镇雄县赤水河流域片区农村粪污治理项目提供沥青路面恢复(暂定6公分中粒式沥青+4公分细粒式沥青),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混凝土的生产,沥青混凝土运输,路面吹扫、喷洒沥青油,沥青混凝土的摊铺、机械压实、完工后垃圾清理等内容;其中花朗乡约280㎡,尖山乡约70㎡、林口乡约450㎡、芒部镇约5000㎡、坡头镇约960㎡、以勒镇约210㎡、雨河镇约2800㎡),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明细清单。
2.5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控制价):本次采购项目采用包干综合单价的计费方式,最高控制价为13.00元/㎡/公分;暂定数量约9770㎡,结算时以成交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采购资金已到位,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2.6 交货时间: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批次提供,在明确具体的现场内容后及时响应,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建设内容,直至项目建设完成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强制性规范、标准,建设质量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沥青混凝土经销商,负责供货及建设的企业必须具有上述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若不能提供上述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
3.4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相关承诺函。
3.5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6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05月08日起至2025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报名资料后完成报名登记,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4.2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费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昭通市;
5.2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14时30分;谈判地点为云南昭通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