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永兴基地勘察服务 (项目名称)勘察 /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永兴基地勘察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高技[2025]8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高技[2025]8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项目以建设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永兴基地为总体目标,支撑核聚变技术研发基地全面打造世界一流核聚变原创技术策源地,引领我国磁约束核聚变能开发及相关技术快速发展。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成都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基地区内,地块被兴隆243路分隔成两宗地,北临城区城市结构性主干路科学城中路(已建成通车),西侧紧邻在建的四川天府585研发中心,南侧为城市次干道创启路,东侧为规划中的城市次干道兴隆245路。项目距离成都市中心约32公里,地铁18号线约为1.5公里,高铁天府站5公里,双流国际机场25公里,天府国际机场33公里,交通条件极为便利,周边配套市政设施较为完善。
2.2招标范围: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等相关技术规范,按照《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永兴基地勘察服务技术规格书》完成349亩土地的初步勘察(附图三中地块一及地块二)及满足元晖工程中所有建筑子项的详细勘察(聚变堆材料辐照综合设施、变电站、低温供给站、水冷厂房、加热技术实验平台及门房等,建筑面积约56500㎡),并编制正式的初步勘察(包含无人机土石方标高测绘服务)、详细勘察报告。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2.4服务期限:勘察工作按设计进度要求分阶段执行,甲方下达初步/详细勘察任务后25个日历日内实施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报告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勘察质量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个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的房屋建筑勘察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勘察完成证明资料,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盖章页、服务内容等主要内容;勘察完成资料应体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业绩时间以勘察完成资料为准。未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岩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EF%BC%89%E4%B8%AD%E2%80%9C%E5%9B%BD%E5%AE%B6%E6%8A%95%E8%B5%84%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7%B1%BB%E9%A1%B9%E7%9B%AE%E7%B3%BB%E7%BB%9F%E7%99%BB%E9%99%86%E5%85%A5%E5%8F%A3%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闵行区望汇路260弄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杜老师
电 话: 028-6759539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经理
电 话: 028-857565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zhaobiaobu@zonkex.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9月1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