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一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8“工程概(估)算投资额:240000000元 ,其中:建筑工程39844517.93元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146191.34元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266380.86元 、其2110192.22元(暂列金)”修改为:“工程概(估)算投资额:240000000元(其中一标段施工最高限价为:44314036.63元),其中:建筑工程39844517.93 元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146191.34元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266380.86元 、其2110192.22元(暂列金)”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8其他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依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依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监理费最终结算金额以项目工程施工结算最终审定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20%计取,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本项目类别为农业工程,专业系数0.9,复杂调整系数1.0)。”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0.6.4.若监理人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或造成委托人损失、承担责任的相关行为,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监理人对此无异议;监理服务费结算方法:以项目工程施工结算最终审定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修改为:“10.6.4.若监理人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或造成委托人损失、承担责任的相关行为,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监理人对此无异议;监理服务费结算方法:监理费最终结算金额以项目工程施工结算最终审定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20%计取,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本项目类别为农业工程,专业系数0.9,复杂调整系数1.0)”
4、本项目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招标人:中江鑫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