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皂头镇三联至毛埂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价(元) 上饶市广信区皂头镇三联至毛埂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1 项 790666.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1)-(6)可提供信用承诺函(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4 拟派本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5.5 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5.6最近3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5.7近三年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5.8未存在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5.9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1、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2、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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