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3﹞1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管理代理单位为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业主自筹、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西永M组团M24-2号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5020平方米,其中,住院用房22230平方米,科研教学用房8104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5753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6019平方米,地下车库22914平方米,以及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总图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人民币5184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532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所需的医疗专项设计(在初设图纸及设计任务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且各阶段成果必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其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建筑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基础、建筑、结构、室内外装修及钢结构等。不含:平场土石方与边坡挡墙支护施工图设计。
②一般安装工程:红线范围内的电气工程(含应急电源工程)、给排水、消防、电梯、空调通风及弱电工程等。
③总图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景观、道路、场地铺装、室外综合管网及附属构筑物等。
④三维仿真模型制作(若有),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控制性评价报告等技术服务。
⑤以及与上述内容相关的绿建与环保节能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海绵城市设计、 BIM设计、装配式设计,实验室、动物房、高压氧舱、血液层流病房、静配中心等专项设计,医疗标识设计、医疗工艺等专项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报审工作。
⑥组建BIM技术运用专项技术团队,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到竣工阶段成果移交全流程进行BIM应用管理,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精装、幕墙、智能化、景观、医疗专业用房及专项系统等全专业BIM实施应用。
主要工作内容为:各阶段三维模型的建立、碰撞检验、工程量复核、施工工艺模拟等内容。设计阶段须满足《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的要求;施工期BIM技术的应用需满足重庆市住建委《2019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中关于BIM施工“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的要求,且需集成主要材料设备的型号(尺寸)、厂家、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材料等信息;搭建基于BIM 的运维系统,满足使用单位运维系统三维化、可视化的要求。
(二)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新建住院用房、科研教学用房、院内生活用房、保障系统用房、地下车库等业务用房,以及院内道路、绿化景观、污水处理、地上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其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及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人防工程、泛光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医疗标识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纯水工程、物流工程以及附属配套等工程,还包括红线范围内供配电中一般土建、一般安装、装饰工程(包括从红线至专用配电房的电缆沟、埋管及桥架等修复贯通、砌筑及安装,包括电缆沟中电力排管采购及安装、防雷接地、设备基础(含土建基础)、防排烟、照明、消防等工程),树木移植(若有)、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正式用水气讯的接入与一期预留通道的衔接等。
招标人有对部分设计、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设计及施工自行委托的权利,承包人需在设计阶段及现场实施阶段预留水、电、暖通等安装接口至上述区域边界,并配合专项单位实施,承包人应对平行发包单位深化设计成果进行复核、确认、出图、送审等,且承包人需实施满足医疗专项及医疗设备安装等场地条件所发生的建筑结构、机电安装等各专业的变更及施工。
(三)配合办理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8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100日历天;
施工工期:85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10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开工后100日历天内完成平场土石方工程。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 %以上。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予以担任。
招标人: |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健康路1号、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21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0-1室 |
联系人: | 罗先生、张艺 | 联系人: | 张雄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3692084、18696592242 | 联系电话: | 023-63081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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