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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苏州市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评价采购公告

苏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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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市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评价 JSZC-320500-CJZB-C2025-006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9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B-C2025-0063 

项目名称:苏州市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000000万元(采购包1:28.000000万元;采购包2:53.600000万元;采购包3:22.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3号)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按年度组织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过开展轨道交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掌握轨道交通服务现状,及时发现运营服务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每年的评价结果报交通运输部。

第二标段: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5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应当对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开展年度评价,同时对县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评价抽查和审核。

第三标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动态监测出租车市场发展情况,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评价机制,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对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4-2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响应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评审时将按一至三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审。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各标段的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本招标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4.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68616651。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环西路1238号

联系人:韩双

联系电话:0512-6582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莉莉

电话:0512-6523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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