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6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
现将邛崃市人民法院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619)的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将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服务要求”中“七、人员配置要求(二)人员配置要求”项下
“
项目经理 | 1 | 负责后勤管理日常工作安排、突发事件的处理,巡检、记录各岗位每日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定期对项目各岗位工作进行考核。 | ★(1)性别不限,年龄不满35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说明:提供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强,责任心强。(说明: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或承诺。) ★(4)工作经验要求:担任过非住宅物业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上述岗位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说明:1、投标人提供证明函,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业主名称并加盖业主单位法定名称章、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管理的项目类别;2、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单个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5年的,则可提供多个物业管理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 |
”
修改为
“
项目经理 | 1 | 负责后勤管理日常工作安排、突发事件的处理,巡检、记录各岗位每日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定期对项目各岗位工作进行考核。 | ★(1)性别不限,年龄不满50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说明:提供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强,责任心强。(说明: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或承诺。) ★(4)工作经验要求:担任过非住宅物业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上述岗位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说明:1、投标人提供证明函,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业主名称并加盖业主单位法定名称章、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管理的项目类别;2、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单个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5年的,则可提供多个物业管理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 |
”
二、将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服务要求”中“七、人员配置要求(三)★工作时间”项下
“
秩序人员 | 8 | (1)工作日每天6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 (2)休息日每天5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休息日加班的可在工作日进行调休,无需计算休息日工资。 (3)法定休假日每天3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需计算3人13天的法定休假日工资。 |
”
修改为
“
秩序人员 | 8 | (1)工作日每天5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 (2)休息日每天4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休息日加班的可在工作日进行调休,无需计算休息日工资。 (3)法定休假日每天3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需计算3人13天的法定休假日工资。 |
”
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5210200044053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邛崃市人民法院
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028-88752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85988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凌霄
电话:028-85988124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