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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园一中心”项目周边绿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 其他 202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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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园一中心”项目周边绿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5080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园一中心”项目周边绿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43.495342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业务中心周边及荆州路(清音路-苑陵路)段道路绿化,设计内容包括荆州路

(清音路-苑陵路)段道路内中分带及侧分带绿化(面积共2.22 万平方米),及业务中心周边绿

廊(面积2.57 万平方米),合计总面积约4.79 万平方米,专业包含地形塑造、绿化种植及灌

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园一中心”项目周边绿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园一中心”项目周边绿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

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

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3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

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

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

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绿化工

程业绩,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

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在最近三年

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

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 年09 月03 日至投标截

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4.2 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

【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

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

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记录有

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

准。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8 月21 日 09 时00 分到2025 年09 月02 日 17 时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8 月21 日09 时00 分至2025 年09 月02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后,凭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

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9 月03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zzhkgggzy.cn:18082/)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9 月03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zzhkgggzy.cn:18082/)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园一中心”项目周边绿化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274 号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园一中心”项目周边绿化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HKG-JS-202508013

2.3 项目概况:包括业务中心周边及荆州路(清音路-苑陵路)段道路绿化,设计内容包括荆

州路(清音路-苑陵路)段道路内中分带及侧分带绿化(面积共2.22 万平方米),及业务中心周

边绿廊(面积2.57 万平方米),合计总面积约4.79 万平方米,专业包含地形塑造、绿化种植

及灌溉工程。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河道两侧施工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

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

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

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3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

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

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绿化工

程业绩,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

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在最近三年

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

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 年09 月03 日至投标截

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4.2 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

【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

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

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记录有

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

准。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8 月21 日09 时00 分至2025 年09 月02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后,凭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

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09 月03 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

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

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

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22 号新港办公区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861983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 号楼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 米路南)

联 系 人:花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71-68865960

邮 箱:hnxd88@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 号楼628 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22 号新港办公区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861983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 号楼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 米

路南)

联 系 人: 花女士、刘女士

电 话: 0371-68865960

电子邮件: hnxd8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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