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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滩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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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滩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FFJSZ2024110001
工程名称
岸滩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
龙山新城龙祥路最南端江堤内,滨江路以南,龙潭长江大桥东西两侧
工程规模
河塘环境提升(包含清淤、绿化补栽)、耕地环境提升(场地整理、耕地功能恢复)、林地环境提升(包含场地整理、长势不佳苗木更换、林下地被恢复)、草地环境提升(包含场地清理、地被苗木恢复)及亮化环境提升工程等。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FFJSZ2024110001001岸滩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10222025-07-3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6-16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0801040006733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6-16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6-23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岸滩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以仪审投[2024]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岸滩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龙山新城龙祥路最南端江堤内,滨江路以南,龙潭长江大桥东西两侧。

2.1.2 工程规模:河塘环境提升(包含清淤、绿化补栽)、耕地环境提升(场地整理、耕地功能恢复)、林地环境提升(包含场地整理、长势不佳苗木更换、林下地被恢复)、草地环境提升(包含场地清理、地被苗木恢复)及亮化环境提升工程等。

2.1.3 合同估算价:102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8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岸滩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所有二次深化及专业工程等所有设计在内)、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同时具备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在有效期内】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 2022 年01月 0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 年01月 0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8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对于设计业绩、监理业绩,8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3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72号
地址: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层南侧
邮编:211400
邮编:211400
联系人:朱芬
联系人:王璐
电话:0514-83585935
电话:0514-8322170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78994086@qq.com
十、备注
备注:10.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苏建规字【2017】1号规定: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0.2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10.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

10.4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5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

2025年06月16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真州西路72号
联系人
朱芬
传真
电话
0514-83585935
邮编
2114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层南侧
联系人
王璐
传真
电话
0514-83221707
邮编
211400
E-mail
3789940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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