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9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珠三角一)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5,更正为:2025-08-0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9 09:00:00,更正为:2025-08-1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29 09:00:00,更正为:2025-08-13 09:00:00。
更正事项1
第二章 采购包2 采购需求
原文:
4.1机架旋转角度(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185°
现文:
4.1机架旋转角度(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360°
更正事项2
第二章 采购包2 采购需求
原文:
5六维治疗床
5.1▲治疗床运动有电机驱动方式,可调速运动。
5.2▲前后移动范围:≥100cm
5.3▲左右移动范围:≥50cm
5.4▲垂直移动范围:≥100cm
5.5▲治疗床的等中心旋转≥±95度
5.6▲治疗床面板为碳纤维材料
5.7▲治疗床:治疗床面可在6个自由度进行平移和旋转,用于自动摆位
5.8▲床面各个方向倾斜转动范围:≥±3度
现文:
5六维治疗床
5.1治疗床运动有电机驱动方式,可调速运动。
5.2前后移动范围:≥100cm
5.3左右移动范围:≥50cm
5.4垂直移动范围:≥100cm
5.5治疗床的等中心旋转≥±95度
5.6治疗床面板为碳纤维材料
5.7治疗床:治疗床面可在6个自由度进行平移和旋转,用于自动摆位
5.8床面各个方向倾斜转动范围:≥±3度
更正事项3
第四章评标采购包1(医用直线加速器1)、采购包2(医用直线加速器2)、采购包3(医用直线加速器3)
原文:
对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1.0分) |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 0.2分,最高扣1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分支机构(分所) 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 |
现文: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1.0分) |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 0.2分,最高扣1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分支机构(分所) 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 |
更正事项4
第四章评标采购包2(医用直线加速器2)
原文:
重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41.4分) | 本项目中,标“▲”的为重要条款(共18项),全部满足得41.4分,每满足1项得2.3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下列四类材料之一:(1)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2)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4)货物制造商盖章的产品白皮书。未提交任何证明材料的的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 |
一般条款的响应情况 (11.8分) | 本项目非“▲”和非“★”项技术参数为一般条款(共59条),全部满足得11.8分,每满足一项得0.2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 |
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①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保障流程及要点;②进度控制;③安装调试实施步骤;④培训方案;⑤备品备件情况;⑥校验终验等情况)。能完整提供的,得1.0分;如未能完整提供的,本项及以下评分项“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②”均不得分。 |
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② (2.8分) |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8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现文:
重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40.0分) | 本项目中,标“▲”的为重要条款(共10项),全部满足得40分,每满足1项得2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下列四类材料之一:(1)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2)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4)货物制造商盖章的产品白皮书。未提交任何证明材料的的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 |
一般条款的响应情况 (13.4分) | 本项目非“▲”和非“★”项技术参数为一般条款(共67条),全部满足得13.4分,每满足一项得0.2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 |
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①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保障流程及要点;②进度控制;③安装调试实施步骤;④培训方案;⑤备品备件情况;⑥校验终验等情况)。能完整提供的,得1.0分;如未能完整提供的,本项及以下评分项“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②”均不得分。 |
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② (2.6分) |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6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
联系方式:020-83828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273、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婧茹(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28866273、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28日
